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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浩然 :加强数据要素整合 畅通数据共享信道

2021-03-04

全国政协委员、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江浩然在今年“两会”期间即将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,当前在数据采集与数据使用等方面还处于“立法空窗期”,采集端依据不足,使用端滥用权限,类似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,政府缺乏对企业和组织进行有效监管的依据。他建议加快开展对数据采集及数据使用等方面的立法协商,尽快启动立法工作,明确数据采集及使用的流程和权限, 保障企业及个人的数据安全。


江浩然称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,我国正式进入“数字经济”红利大规模释放的时代。当前,数字经济已成为撬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。我国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达 60%以上,数据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。十三五时期,各级政府、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,数据的处理也正由碎片化、项目化向集约化、效能化的方向转变。

 

他亦表示,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,数据是本源,要前瞻性布局顶层设计,统筹规划高质量发展路径,解决数据所有权、使 用权、收益权等问题。因此,加强数据要素的确权、立法工 作,引导数据要素安全、有序地互联互通就成为了重中之重。

 

江浩然认为,当前数据要素的开发、采集、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:
 

(一)十三五时期,各地政府均加大了对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,但缺乏强有力的抓手进行统筹规划,尚未形成安全、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,仍存在“信息孤岛”,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尚不完善。

 

(二)在数据采集与数据使用等方面还处于“立法空窗期”,采集端依据不足,使用端滥用权限,类似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,政府缺乏对企业和组织进行有效监管的依据。
 

(三)由于数据具有易复制且不易溯源的属性,目前在数据产权方面的规范标准尚不完善、不明晰,在发生产权纠纷时,易发生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的现象。
 

(四)数据产权意识仍有待提高。基于原始数据生成的各类衍生数据及服务蕴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,广大民众应得的产权收益,在原始数据转化的过程中被有意无意地稀释,并未充分享受数据红利。
 

针对上述问题,江浩然在提案中也给出了四方面的建议:
 

(一)建议由国务院领导挂帅成立专门机构,全力推动数据要素整合工作,并搭建由国家主导的公共数据服务平台,推动区域间、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,逐步形成“一次采集、多次使用、永久保存”的平台化监管模式,畅通政府、企业及个人等不同层级数据通道。

 

(二)加快开展对数据采集及数据使用等方面的立法协 商,尽快启动立法工作,明确数据采集及使用的流程和权限, 保障企业及个人的数据安全。

 

(三)根据数据性质细分数据类目,明晰数据要素产权归属,构建不同应用场景下,多维分类的动态权属制度,规范数据所有方、管理方、使用方权责,降低数据产权的成本和风险,推动数据产权依法合规交易。
 

(四)加大对数据产权的宣传工作,构建保护数据产权的良好社会生态,提高民众数据产权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,充分保障个人数据产权权益。

 

(文章来源:香港经济导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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